第一章 总则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我系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组织纪律观念和服务意识。结合我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实际情况,拟定《化学与化工系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条例》,该考核条例由各学生党支部协助实施,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核。
第二章 思想品德
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任何不当言论的学生,基础分为80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上限为100分):
(1) 按时参加积极分子培训,并由所在团支部进行监督,出现迟到、早退、缺勤、找人替代等情况扣2分。党支部审核培训笔记、培训心得:内容真实、感受真切,加2分;字迹潦草、内容敷衍,扣1分。积极分子结业测试90分以上加3分,80分以上加2分。积极分子培训合格加1分。
(2) 每周未完成青年大学习者,一次扣5分。
(3) 不服从党支部安排,如未按时参加支部会议、未积极参加支部政治学习活动等,一次扣2分。
(4) 每季度未主动按时提交思想汇报,一次扣2分。思想汇报字迹工整、内容紧跟时政,正确反应新思想新理念,一次加2分。思想汇报字迹潦草、内容敷衍,出现时政错误,一次扣2分并修改后重新上交。
(5) 参加系级青马工程加5分,参加院级青马工程加8分。(若两者均参加,不进行重复加分)
(6) 有重大的突出政治表现的同学,加10分。
(7) 成为积极分子期间有不当言论,取消其入党资格。
第三章 学习工作
学习态度端正、文明素养较高的学生,基础分为80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上限为100分):
(1) 本学期综测保持在专业前1/2且有很大进步,专业排名提高20名以上者加2分、提高10名以上者加1分。专业排名保持在专业前10%的优秀学生,加1分。本学期综测有极大退步,专业排名下降20名以上者减2分、下降10名以上者减1分。
(2) 获院级学科竞赛荣誉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获省级学科竞赛荣誉者,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该项只包括考核期间内取得的奖项,不进行重复加分)
(3) 通过学科专业类(如英语四六级、计算机等级)考试,一次加3分。参加非专业类(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资格考试,一次加2分。(该项只包括考核期间内取得的证书,不进行重复加分)
(4) 担任院系级学生干部、班级学生干部、系队、社团、党务、心理、就业、创新工作室、俱乐部等学生组织负责人,加3分;担任干事加2分。认真履职者再加2分。(该项可累计加分)
第四章 日常表现
配合学校、班级工作,身心健康的学生,基础分为80分,各项加、减分细则如下(上限为100分):
(1) 未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如团日、团支部大会、班会等,一次扣3分。
(2) 未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如文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一次扣3分。
(3) 获院级文体类活动荣誉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4) 所在宿舍本学年被评为“优秀宿舍”加3分,在学院查寝中不及格,一次扣3分,累计扣分。
(5) 参加院级认定的志愿服务活动,如“三下乡”、“返家乡”等社会实践,获院级荣誉者,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
第五章 成绩计算方法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成绩=(思想品德模块得分×40%+学习工作模块得分×30%+日常表现模块得分×30%)×70%+(班主任,团支部,党支部,学业班主任评分) ×30%
第六章 实施办法
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由积极分子所在团支部、党支部共同负责。
第七章 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化学与化工系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根据《关于太原工业学院推优工作的实施办法》,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其推荐成为发展对象资格:
1. 入党动机不端正者;
2. 受过院、系级行政、团纪处分,处分未解除者;
3. 不积极参与“三会一课”、团日活动和院、系、班组织的各类理论学习、培训和会议者;
4. 在重大政治、安全、消防、治安事件中有责任的当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