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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系教材选用原则、管理办法
2015-08-31 09:19     (点击: )

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教材选用是教学的重要环节,选用优质教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条件。所以说教材选用的好坏影响着学生对课程的学习质量。为此制定教材选用制度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1.各门课程应优先选用国家获奖教材、教育部推荐、规划统编教材。

2.采用自编教材须经院、系两级审核同意。

3.教材选择应保持相对稳定。教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动。

4.所选教材应考虑与之相关的后续课程所需内容相匹配。

5.所选教材应通过充分论证,优先选择合适的教材。

6.对首次使用的新教材,任课教师应在期末向教研室主任提交书面报告,总结教材的优缺点,为今后选用教材提供参照。

7.对教学中学生反映意见较多的教材,下次开课时不得再次使用。

二、教材管理办法

1.每学期期末在安排下一学期教学任务的同时,确定所使用的教材。教材选择由任课教师提出初步意见。

2.初选的教材经教研室讨论通过,由专业组织专家评审,系主任签字后填写教材征订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学校教务处教材科。

3.选定的教材报主管院长审批。

4.担任计划内本科生课程的教师领用教材以教学任务书为依据,凡按规定担任某门课主讲、辅导或指导实验的教师,每人发给与学生相同的教材一套,以供教学使用。人员变动时不再发给教材;教材版本不变时,不再发给新书。确实破损者,可另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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