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第二党支部全体教师在崇学楼会议室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48条,全体教工党员积极参与学习讨论,应到12人,实到12人。参与人员包括张郃、梅艳钢、乔海霞、李腾、李文君、边境、张云凤、邵圣娟、马春蕾、马翔、孟戎茜、郭丽君。
支部书记张郃主任提出全体教师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修订《条例》,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修改的党章等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
坚持学以致用,将用好《条例》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此次《条例》修订,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的纪律建设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聚焦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对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作出明确规定,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在工作、生活,还是在社会交往中,我们都要自觉践行《条例》,多用《条例》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行为,看是否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是否廉洁从政、勤政为民、不为物欲所惑,是否艰苦奋斗、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是否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党纪法规的“高压线”,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官、平平淡淡做人,真正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底线,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为党员干部作出示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