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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系实验安全规范
2018-11-26 17:42     (点击: )

为了加强实验过程安全管理,进一步帮助学生明确化工实验室内的安全,强化自律、自治、自救意识,防患于未然,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公共财物安全,保证实验实践类课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规范,要求学生和参加辅导实验实践的老师遵守。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太原工业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汇编》中关于《太原工业学院实验室工作条例》。

2指导教师和实验室教师负责管理校内做实验的毕业生,毕业生尊重指导教师和实验教师,服从管理。

3.严禁携带烟火进入实验室,严禁在化工实验楼内抽烟,如果因此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害,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4在做实验期间,学生必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财物安全,不伤害自己,不让自己被别人伤害。

5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期间,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学校,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严禁做毕业设计期间到外地游玩,一经发现,根据学校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6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将实验试剂带出实验室,如有违规,从严处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7.严禁将食物带进实验室,严禁用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煮食物。

8.实验期间,请维持桌面及仪器的整洁,保持安静。切勿将固体物品、胶粘性液体、废纸投入水槽。

9.实验过程中,严禁中途离开。每个学生妥善保管易燃、易爆药品,切勿在强光下暴晒。

10.实验结束,关闭水、电、气,打扫实验室卫生,关好门窗,锁好门方可离开。

11.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通风系统的使用。

12请遵守实验室的其他规定。

 

化学与化工系    

2016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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