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学院主页  系部主页  系部概况  师资队伍  教学科研  人才培养  党群工作  学生工作  下载专区 
  栏目导航
 教研室 
 规章制度 
 质量工程 
 教研项目 
 科研团队 
 科研成果 
 
太原理工大学 南京工业大学
浙江工业大学 四川大学
中国石油大学 西北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中北大学
 
当前位置: 系部主页>>教学科研>>规章制度>>正文
化学实验中心实验员考核制度
2004-07-07 09:27     (点击: )

一、 实验室专职人员要遵纪守法,积极参加政治学习,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实验室专职人员执行坐班制,要按时出勤,有事提前向系主任请假。

三、 做好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做到帐、物、卡清楚、相符。实验室卫生整洁,经得起各级检查。

四、 认真填写每日的工作记录。备查,并作为期末总结的原始依据。

五、 按时参加校、系的各种会议及活动。系办考核。

六、 认真准备实验,做好笔记,写出教案。留存,备查。

七、 完成教学计划要求的实验教学任务,认真及时填写每次实验记录,按时上报。

八、 做好实验考核,认真批改实验报告,填写实验成绩,记录留存,备查。

九、 按时做好本实验室仪器设备、材料、化学试剂计划上报。保管使用要做好记录。

十、 完成系里规定的教学研究、科研任务。

十一、 严格执行校、系、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不出事故。

十二、 完成校、系安排的其他各项任务。

化学实验中心

20047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13-2014   版权所有:太原工业学院网络与信息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  邮编:030008
化工旧网站入口